5月9日,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文娱演出市场专项报告,文中点名林俊杰演唱会退票政策不统一。
文中提到,林俊杰5月25日苏州场演唱会退票手续费按照时间段分为4个梯次:无条件退票、门票价格20%、门票价格50%、不支持退票。根据其演唱会380-1880元的票价来计算,退票手续费小到几百大到近千元。
而林俊杰演唱会哈尔滨6月22日场次的演唱会退票按时间分3个梯次:无条件退票、门票价格30%和不支持退票。天津4月13日的演唱会,则不存在无条件退票规则,退票按时间段分为门票价格3%、门票价格30%以及不支持退票三个梯次进行划分。
同一个歌手的演唱会,不同地区退票政策不统一,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。根据相关规定,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加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,应属无效条款。
演唱会开始前一周左右就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请,退票手续费动辄几百上千元,各演唱会退票手续费收取标准不统一、不透明等问题,无疑是让消费者提前支付票价的同时又限制了消费者退票的权利,加重了消费者退票的负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加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应属无效条款。
由于存在梯次退改,部分演出在首次售票后,会根据退票及一二级市场票品分配情况进行二次、三次售票。目前的梯次退改政策统一适用于所有售票流程,二次、三次售票时的退改梯次的时间与首次售票相同。由于大多无条件退票基本限于首次售票后48小时内,二次售票时往往已过无条件退票时限,此时消费者无法享受完整退票政策,相较于首次购票的消费者,购买回流票的消费者虽然支付了相同的价格,却没有享受到同等的退票权利,可能存在同票不同权的情况。也存在回流票开售时间晚于有条件退票时限,此时消费者在购票后已无法享受退票政策,需承担全部票价损失。